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养鱼池设备转让协议书模板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养鱼池设备转让协议书模板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开发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有效吗?
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车位,开发商应该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,这样就可以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。如果车位是没有产权的,那就属于公共部位,归全体业主所有,开发商是无权将车位使用权擅自转让的。所以,开发商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。
手写的房屋转让协议,签字,按手印后,是否有法律效力?
1、变更协议,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协议的有效。所以应当新签字按印,并注明清楚。
2、因为协议或者合同,必须是反映双方一致意思的体现,不能是在欺诈、威胁、逼迫条件下签订,并且不能违背显失公平原则。
3、如果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是逼迫、威胁条件下签订了,即使按有双方手印和第三方手印,此协议也是无法律效力的。
4、只要协议是双方意思一致的体现,那怕就是只签名、且无第三方人,此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。房屋买卖协议中,作为个人,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,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,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,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。所以,在签订合同时,可以只签字或者只按指印,也可以即签字又按指印,法律效力是相同的。
业主将车位非法改装成车位出售给他人,其买卖协议是否有效?
既然车位为非法占有,非法改装再行出卖车位,协议当然是无效的。
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肯定是小区内停车位紧张造成的。
分析造成停车位紧张的原因,可能是多种的。但笔者所接触的一些普通住宅小区,小区内地面停车位有限,小区本身配建了人防工程,但开发商伙同其引进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控制人防工程,以出租或出卖方式与业主签订人防工程停车位协议,业主方可进入人防工程停车。
小区建筑区划内的道路(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)、绿地(除绿地土地使用权已单独转让个人外),属于业主共有;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属于业主共有。
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业主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。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,对任意弃置垃圾、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、违反规定饲养动物、违章搭建、侵占通道、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,有权依照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险、排除妨害、赔偿损失。
因此业主非法占有车位并改装出售他人的行为,是侵害其他业主共有权的行为,车位买卖协议无效。
小区内车位紧张,可通过小区的业主委员会(代表全体业主的代表组织)
1、对小区的地面上公共场地,如小区公共道路、公共活动空间、绿化用地等进行规划或者改造,增加地面停车位;
2、充分利用小区的人防工程停车,由 业主委员会 作为合法主体对小区人防工程行使管理使用权:
储藏间转让合同有法律效力吗?
有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,购买人与出卖人就是储藏室买卖达成一致,签订了储藏室买卖合同,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。
如果储藏室已办理了登记,应当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,末办理登记,不动产不发生物权转移,但不影响合同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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