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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许某某的作案过程谁来推敲一次?
真实讲:碎尸方法,真不难。
难得是你狠心,下的了手,放弃她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认知。
人体最沉的是骨骼,若是把骨骼剔除,其实没多少肉。
生骨比熟骨更脆,这也是很多人为什会轻易骨折的原因,而熟骨却不容易被敲碎。
而许某之前当过一阵屠夫,他很了解处理“尸体”的方法:
先将骨肉分离,在将肉搅碎,冲进马桶,有的搅碎机,甚至能将骨头搅碎,并且噪声不大(抖音上有推销过),所以最后来女士就这样失踪了。
整个过程推断:
许某凌晨5点闷死来女士,后待白天天亮,将女儿打发出去,再处理尸体,(因来女士单位和来女士家人找人)然后报案(已经过了48小时)中间可能处理来女士是骨头,藏埋起来了。
然后许某,开始误导警察办案,以期望能满混过关,不了了之。
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没想到媒体对此关注度如此之高,使许某站在风口浪尖上。
刚刚杭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,解答了网上的一些热议问题。许某某不是小区的物业人员,不是侦察兵,不熟悉小区的监控,不是在隔壁空置房将来女士分尸而是在家中趁其熟睡时***了。
发布会后有网友又有了一些新的疑惑。比如他们11岁的女儿在家,难道就没有察觉她的妈妈已经遇害了吗?还有题主说的没有弄出点响动让邻居起疑吗?
对这些问题,猫老师谈下自己的看法,供条友们判断。
许某某***妻子来女士当晚,他们的女儿不知情是完全可能的。
因为他作案的时间是凌晨的5点钟,***妻子的方法又是趁其熟睡中捂住口鼻窒息而死,几乎不会发出什么声音。
而小孩子瞌睡又大,那个时候正在酣睡之中,何况他们并没有同房同床,小女儿不知道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。
但第二天或以后的几天,小女儿不知道妈妈已遇害就不可能了。为了不让小女儿泄露他***妻子的罪行,许某一定对小女儿威胁恐吓,就像他在接受媒体***访时说的那样,“我女儿以后怎么办?”
毕竟是11岁的孩子,没有了妈妈,如果又失去了爸爸,肯定是天都要塌下来的大事。孩子害怕了,所以守口如瓶了。
不知道警方在接触受害人家属时有没有发现过小女孩的异常。也不知道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中小女孩怎样才能走出心中的阴霾?
许某某碎尸,处理来女士的遗体不可能不发出声音的。有邻居在接受***访时说过,这栋楼的隔音效果并不好,又是在寂静的凌晨,这个时候如果许某某“工作”的话,肯定会惊动邻居的。
我来大致分析一下,但是不能分析的太细致,以免造成涉嫌传播犯罪方法。
许某选择了下半夜杀死来女士,这个时间段正是人们睡觉睡得最为香甜的时候,很大的概率是来女士在睡梦中就已经被许某杀死了,杀死的方式也很可能是声音最小的捂住口鼻导致的窒息。
有新闻报道,当天许某家中用水量超过2吨,马桶抽水一次在3到5升,***设以5升为一次,那么***设除了马桶用水外,没有其他方式用水,那么就是用了400次。
据杭州公安局报道,许某***用分尸的方式处理了遗体,并在化粪池中发现了部分人体组织,而马桶是连着化粪池的,即通过马桶管道进入化粪池。那么他们的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。
人体有肉、血液、脂肪、骨骼、皮肤、毛发。血液、肉、脂肪和毛发皮肤可以绞碎排放,但是骨骼家里的搅拌机破壁机打起来,会有很大的声音,邻居说没有听到异常声音,也就是骨骼没有绞碎,而是出门后抛弃,从当夜案发到报警前的40多个小时里,为许某抛弃无法投入到下水道的人体组织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条件,许某可能分多次携带后出门抛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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